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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启动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深化新就业形态协商2026年4月14日,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共同开展2026年度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3。 行动提出的核心目标包括:推动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力争百人以上企业单独签订集体合同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普遍推进行业(区域)集体协商-3。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行动明确提出深化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落实《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聚焦订单分配、收入抽成、工作时长、考核奖惩等重点问题,以头部平台企业为牵引,开展总部所在地、重点省域和全平台协商,并推动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开展二次协商,确保协商成果落地见效-3。 此外,行动还将探索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在用工规范、劳动报酬、技能等级认定等方面实现协商共决与标准互认-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