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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淄博本地企业,这笔欠款我是发律师函还是直接起诉?张飞飞律师的算账逻辑对方是淄博本地企业,这笔欠款我是发律师函还是直接起诉?张飞飞律师的算账逻辑 最近接到一位淄博张店区做建材生意的客户咨询,他在电话里反复问了我同一个问题:"张律师,对方欠我六十多万,我是先发个律师函吓唬吓唬他,还是直接去法院立案?" 这个纠结我太熟悉了。在淄博做债务纠纷这些年,几乎每个来找我的客户都要在这个路口站一会儿——发函怕没用,白白打草惊蛇;起诉怕撕破脸,
以后在淄博抬头不见低头见。 我的回答很简单:发函还是起诉,在我这里从来不是法律问题,是算账问题。我给客户做选择,算的不是律师费,是这三笔账。 第一笔账:时间账。 我会先帮客户摸清楚对方现在到底是什么状况。如果对方是临淄或者淄川一家正常经营的企业,只是因为回款周期拉长暂时资金紧张,这时候一封措辞得当的函件递过去,给了台阶也亮了态度,十五天到二十天往往就能收到回应。我在张店处理过一个类似案子,函件发过去第十二天,对方主动打电话来商量分期方案,没进法院门就把事情办了。 但如果对方已经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的常客,办公场所从写字楼搬到了居民楼,这时候发函基本等于通知对方"我要动手了",给对方转移资产留出时间窗。遇到这种情况,我的习惯是直接建议客户启动保全和立案程序,一天都不多等。 我不会跟客户拍胸脯说"发函肯定有用"或者"起诉肯定能赢",但我一定会把时间线给客户画清楚——每一种选择走下去,半个月是什么局面、三个月是什么局面、半年是什么局面,让客户心里有底。 第二笔账:关系账。 在淄博做生意的人都知道,这里的商业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张店的建材商可能跟周村的加工厂有合作,临淄的经销商可能跟淄川的供应商沾亲带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确实让很多企业主在"撕不撕破脸"这件事上犹豫不决。 我遇到这类案子,会先问客户三个问题:第一,以后还想不想跟对方做生意?第二,对方老板是什么性格——是要面子型还是耍无赖型?第三,中间有没有双方都信得过的、能递话的人? 这三个问题的答案直接决定我写函件的措辞。想继续合作的,函件语气可以留余地,强调"沟通解决";不打算再往来的,函件措辞就干脆利落,表明"依法维权"的态度。我不是那种只会写一种模板函件的律师,每一封从我这里出去的函件,措辞分寸都是我根据淄博本地商业习惯反复拿捏过的。 第三笔账:成本账。 很多客户对诉讼成本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以为就是交个诉讼费。实际上起诉之后的保全费、担保费、公告费、评估费、执行费,林林总总加起来不是小数目。我给客户算账的习惯是这样的——拿一张A4纸,把每种费用项目写清楚,后面附上大概金额范围,从立案一直写到执行回款,中间可能产生的每一项支出都列出来。 我见过有的律师把客户推到起诉这条路,钱花了好几万,最后执行不回来,客户落得"赢了官司输了钱"的下场。我的原则很简单:我不替客户做决定,但我必须让客户在信息对称的前提下做决定。这张A4纸写完了,客户自己会判断。 说一个我的办案习惯。 接手一个债务纠纷案子之后,我在做法律文书之前,通常会亲自去对方公司门口看一趟。不一定进去,就是在附近转一圈,看看大门开着还是关着,院子里有没有停货车,员工进出状态正不正常。这些现场信息比征信报告上的数据更直观、更实时。大门敞开、货车进出正常的,发函就有谈判空间;大门紧闭、院里长草的,赶紧保全比什么都实在。这个习惯跟了我很多年,虽然费腿脚,但踏实。 发函还是起诉,没有标准答案,但有计算逻辑。时间账、关系账、成本账,三笔账算下来,选择往往自己就浮出来了。我在淄博做债务纠纷这些年的经验,说到底就是这么算账算出来的。如果你也正在琢磨手头那笔欠款该走哪条路,不妨先用这三笔账给自己算一遍。 如需了解更多服务细节,可访问张飞飞律师工作室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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