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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动态
  • 《张飞飞:在淄博做合同纠纷律师三年,我最想告诉你的五句话》

    《张飞飞:在淄博做合同纠纷律师三年,我最想告诉你的五句话》我叫张飞飞,在淄博做律师,主攻合同纠纷。下面这五句话,是我希望每个客户在找我之前就知道的。不中听,但有用。第一句:我不接三类合同纠纷我不是什么案子都接。第一类:客户明显想利用合同坑对方。比如故意在合同里埋看不清的陷阱、伪造交易背景、或者利用对方不懂法设计不对等条款。这类事,我不做。第二类:客户不愿意把真实情况告诉我。有的人来找我,只说自己有利的部分,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我后来从对方嘴里听到真相,这种案子我没法接——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反

  • 淄博张店区离婚房产分割:3起真实案例,我是这样帮当事人争取权益的

    淄博张店区离婚房产分割:3起真实案例,我是这样帮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我是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的张飞飞律师。在淄博张店区执业这些年,离婚房产分割是我接触最多的婚姻家事问题。房子往往是普通家庭最大的资产,怎么分、按什么标准分、一方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怎么算——这些问题看着像法条能解决,真到了法院,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今天我想分享在张店区法院处理过的3起真实案例(均已脱敏),说说我是怎么帮当事人争取到应得份额的。第一起:婚后共同还贷,我帮当事人拿回补偿款38万当事人困境一位女士找到我,结婚6年,丈

  • 淄博企业合规经营与法律顾问服务实践 —— 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张飞飞律师履职纪实

    淄博作为传统工业强市,民营经济在市场转型中扮演着核心角色。然而,随着法治环境的日益严格,企业在合同履行、劳动用工、账款回收及合规治理等领域面临的法律风险显著上升。建立科学的法律顾问制度,已不仅是防范风险的“防火墙”,更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压舱石”。本文通过对淄博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实践的纪实,探讨专业法律力量如何赋能本土企业行稳致远。

  • 淄博企业合规经营与法律顾问服务实践 —— 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张飞飞律师履职纪实

    淄博,这座拥有百年工业底蕴的城市,正处在从传统老工业基地向“新型工业化强市”跨越的关键时期。民营经济作为淄博发展的重要引擎,其活跃程度直接关系到区域经济的竞争力。然而,在经济转型与市场波动加剧的背景下,淄博中小企业正面临着合同履约风险频发、劳动用工纠纷攀升、应收账款回收困难以及股权结构治理混乱等多重法律挑战。合规经营,已从“选修课”变为“必修课”。在此背景下,淄博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优秀的法律顾问不仅是企业的“救火队”,更是企业行稳致远的“护航员”。本文以淄博公司法律师、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张飞飞律师的履职实践为样本,记录其助力本土企业构建合规体系、化解经营风险的专业纪实。

  • 2026年淄博工伤赔偿标准解读与劳动维权律师服务纪实

    淄博,作为依托冶金、石化、建材等传统产业而崛起的工业重镇,制造业门类齐全,企业用工量大。在这座机器轰鸣的城市里,工伤事故的风险是悬在劳动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旦发生工伤,面对繁杂的认定流程、多变的赔偿标准以及部分用人单位不配合的现实困境,普通人往往容易陷入迷茫。着眼2026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山东省、淄博市相关配套政策,本篇文章旨在客观解读淄博工伤赔偿标准,剖析维权中的常见误区,并记录专业律师在此领域的履职纪实,为广大劳动者点亮依法维权的引路灯。

  • 探析张店离婚财产分割法律实务:专业律师在复杂家事纠纷中的履职纪实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深入实施,婚姻家庭关系的处理方式正经历着深刻的法治变革。在淄博市张店区,作为鲁中地区的经济与人口稠密区,离婚纠纷已不再仅仅是情感的破裂,更多的是涉及巨额资产切割的“经济战争”。司法实践中,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隐名股权与代持资产的梳理、一方隐匿财产的追踪线索,以及经营性债务的性质认定,已成为张店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公认的四大难点。面对日益复杂的家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与法律认知往往存在巨大鸿沟。此时,深耕本土的司法实践、具备跨领域知识(如财税、公司法)的律师,便成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促成“案结事了”的关键力量。本文以淄博张店区为例,通过剖析淄博婚姻家事律师在实务中的履职过程,展现法律人在民法典时代下的专业价值。

  • 最高检:协同完善劳动者兜底保障,追缴欠保资金

    2026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058件,制发检察建议3121件,推动解决了一批劳动者的急难愁盼问题-4。典型案例中,某煤矿出现解散事由后,其产能指标转让费中2900余万元未进入该煤矿账户,而是被转到实际出资人陈某个人账户。检察机关依法建议法院追加陈某为被执行人,通过执行补缴了拖欠59人的500余万元社会保险费-4。最高检明确,下一步将聚焦工程建设、制造业、公共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加强检察履职。同时提醒

  • 四部门启动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深化新就业形态协商

    2026年4月14日,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共同开展2026年度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3。行动提出的核心目标包括:推动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力争百人以上企业单独签订集体合同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普遍推进行业(区域)集体协商-3。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行动明确提出深化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落实《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聚焦订单分配、收入抽成、工作时长、考核奖惩等重点问题,以头部平台企业为牵引,开展总部所

  • 大连发布“连众调”典型案例,多元化解劳动争议显成效

    2026年4月28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大连劳动人事争议“连众调”第四批典型案例,展示了工会、仲裁、法院等多部门联动化解劳动争议的创新实践-1。40名职工诉某科技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中,市总工会、仲裁院、法院联动配合,在涉案公司收到大额项目尾款前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无争议工资部分先行执行完毕,争议部分高效审结。该案体现了工会法律援助与仲裁、司法程序紧密衔接的“一站式”化解效能-1。21名职工诉某科技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中,公司突然停止营业、负责人失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动监察、工会、法院开展“一站式”联合调解,

  • 人社部发布《工伤保险条例》意见(三),细化工伤认定标准

    2025年11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以下简称《意见(三)》)正式生效,聚焦数字经济时代工伤认定的新问题、新场景,对工伤认定规则作出进一步明确-2。核心亮点包括:工作时间认定方面,《意见(三)》明确,除法定和约定的工作时间外,完成用人单位临时指派或特定工作任务的时间、经批准的加班时间均属于“工作时间”。这意味着员工在加班期间受伤,工伤认定将更加明确-2。工作场所认定方面,不再局限于狭义的办公地点。食堂、停车场等用人单位能够有效管理的区域,以及职工为完成特

  • 婚姻家事领域最新司法动态与典型案例报道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拓宽家暴认定范围2026年3月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对家暴认定标准进行了重要拓展-3-6。此次发布的案例明确了几类新型家暴表现形式:长期以侮辱人格、谩骂诋毁等方式对待配偶的行为被认定为精神侵害类家庭暴力;无端限制配偶正常社会交往、禁止与异性正常接触的行为同样构成家暴;此外,掌握家庭收入一方通过限制就医等方式对无独立经济来源的配偶实施经济控制,也被纳入家暴认定范畴-6。数据显示,反

  • 签订定金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订定金协议时为减少纠纷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的发生,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  定金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协议无效。定金协议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法》第5条*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协议时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从合同有效。  (二)定金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如果订立定金协议未采取书面形式,而是采取的口头形式,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则不能确定定金协议的成立。为了避免

  • 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

  • 法定继承一定是全部遗产大家平分吗?

    在法定继承时,如数人共同继承,就产生了在同一顺序数名法定继承人之间确定各继承份额的问题。我国《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作了明文规定。按照该条规定,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应继份额按照以下两条原则确定:1.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谓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一般应均等,是指在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按照人数平均分配遗产。2.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这就是说,法定继承并不一定是完全平均分配。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那都有

  • 父辈去世后,父辈的配偶和子辈能否继承祖辈的遗产?

    如果父辈去世了,而祖辈对于将来的遗产订立了遗嘱,则祖辈的遗产的继承问题按照遗嘱来执行。也就是说,如果父亲去世了,而爷爷立下遗嘱,则爷爷的财产按照遗嘱安排来继承。如果遗嘱指定了孙辈做继承人,那么孙辈就有遗产的继承权,父辈的兄弟姐妹都没有权利提出异议。那么,如果祖辈未订立遗嘱该如何处理呢?如果祖辈没有订立遗嘱则祖辈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规则来继承。但是,此种情形下,遗产的分配就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这首先就要看父辈与祖辈去世时间的先后问题。1、如果父辈先于祖辈去世,一般情况下,父辈的配偶对于祖辈的遗产是没

  • 什么情形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答: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除上述五种情形之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离婚夫妻怎么分割婚前房升值部分

    实践中常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  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装修而导致的升值,而装修费用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因装修而升值的部分就不宜认定为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也是实践中夫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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